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武汉刑事辩护律师时间:2021-09-14
敲诈勒索罪是一种侵犯他人财产权的罪行,简单来说就是指犯罪分子要挟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的犯罪行为,一旦构成敲诈勒索罪,需要严厉制裁,杜绝这种不良风气,那么,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下面跟着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敲诈勒索罪(刑法第27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据两高《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二、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3、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4、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时,才构成犯罪。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1000元至3000元为起点。
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上述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数额较大的具体数额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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