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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诈骗罪立案标准

来源:武汉刑事辩护律师时间:2022-02-04

  近年来,诈骗罪越来越多,诈骗手段也越来越隐蔽,很多人是诈骗罪的受害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那么,诉讼诈骗罪立案标准是?现在就跟着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一、诉讼诈骗罪立案标准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各省和各省不一样,但原则在《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范围内执行。

  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诈骗罪的概念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诉讼诈骗罪立案标准的相关内容。根据有关规定,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各省和各省不一样,但原则在《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范围内执行。若您还有什么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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