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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次盗窃罪怎样量刑

来源:武汉刑事辩护律师时间:2022-02-18

  有的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是累犯,不是第一次盗窃。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那么,3次盗窃罪怎样量刑?现在就跟着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一、3次盗窃罪怎样量刑

  盗窃次数超过三次的,每增加一次增加一个月刑期,但累计增加刑期不得超过一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20%;但同时具有下列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增加基准刑的幅度不得超过30%:

  (1)入户盗窃的;

  (2)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3)流窜盗窃作案的;

  (4)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

  (5)盗窃生产资料,未严重影响生产的;

  (6)动用机动车辆作案的;

  (7)为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而盗窃的;

  二、盗窃罪的金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三、盗窃罪的刑期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做出了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等情形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3次盗窃罪怎样量刑的相关内容。根据有关规定,盗窃次数超过三次的,每增加一次增加一个月刑期,但累计增加刑期不得超过一年。若您还有什么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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